欢迎访问贵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!
  当前位置:首页  >  2020年新版网站  >  专题专栏  >  热点专题  >  安全生产宣讲专栏

森林防火十不准

日期:2024-02-21 10:32 来源:贵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量:0次 字号:【

森林防火十不准:一、不准携带火种进山;二、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;三、不准在林区吸烟,点火照明;四、不准在林区野炊,烧烤食物;五、不准在林区上香烧纸、燃放烟花爆竹;六、不准炼山、烧荒、烧田埂草、堆烧;七、不准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;八、不准乘车时向外扔烟头;九、不准在林区内狩猎、放火驱兽;十、不准让老、幼、弱、病、残者参加扑火抢险。

分享到:

上一篇

下一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