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 号: | 筑粮联〔2024〕54号 | 发布机构: | 贵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|
成文时间: | 2023-11-16 | 发布时间: | 2023-10-24 15:55 |
文件有效性: | 是 |
各区(市、县)发展和改革局(粮食和物资储备局)、财政局、农业农村局、市场监管局、生态环境分局、卫生健康局,农业发展银行支行:
为全面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,加强粮食质量监管,保障粮食质量安全,规范处置超标粮食,防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加工企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》《粮食流通管理条例》和国家发改委新颁布的《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,特对2021年制定的《贵阳市贵安新区超标粮食处置实施意见(试行)》进行修订,现印发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